MOOIMOM
為了響應環保,從
2018/11
開始提供電子發票查詢購物明細,除已註明買方統一編號的訂單之外,將不會在出貨商品包裹內附上紙本發票,
或您可於訂單成立後
24
小時於【訂單查詢】中查閱訂單發票內容。
根據財政部令台財資字第
1020002795
號「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
MOOIMOM
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資訊,將於期限內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留存。
核准文號:財北國稅中正營業字號第
1060259089
號,相關規則請參考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一經開立不得任意更改或改開發票。
※每一筆訂單之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若遺失恕不補發。
電子發票說明
『我的帳戶』 → 『訂單查詢』 → 點選『發票』即可查看 ( 此為副本無具兌獎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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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統編 ( 公司戶 ) 發票
請在結帳流程中的「發票資訊」處,點選「三聯式紙本發票」,並填寫統一編號、發票抬頭以及發票寄送的收件人、電話以及地址。發票不會隨貨寄出,發票將統一於每月 15 號或月底以郵寄掛號寄出,遇假日則順延,若急需發票請聯絡 MOOIMOM 客服。
中獎發票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發票正本。一張發票僅有一張正本,訂單查詢內所提供的列印僅供參考之用,不具兌獎的功能。
「二聯式電子發票」每逢單月 26 日將由財政部自動對獎(已索取紙本/已捐贈/已作廢發票除外),並於單月 28 日產生中獎清冊供營業人下載索取, MOOIMOM 也會在每期發票開獎後,自動協助對獎並將中獎發票以掛號郵寄方式依您結帳時填寫的地址寄給您。
使用共通性載具的會員 ( 手機條碼 / 自然人憑證 ) ,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依據消費者留存之電子郵件以及手機簡訊通知中獎,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查詢。
※ 已捐贈、已作廢之發票將無法兌獎。
※ 若因消費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以至於發票無法寄送或是超過對獎期限送達, MOOIMOM 將不受理補償或其他相關賠償責任。
※ 有任何兌獎疑義,可至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常見問答服務項目查詢,或撥打電子發票 24 小時免付費專線 0800-521-988 。
Q&A
如您於訂購商品時選擇捐贈發票,由於發票資料已經上傳,無法再修改捐贈對象,若有退貨需求, MOOIMOM 會將此發票作廢或折讓。